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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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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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0月13日电 题:香江蓝天“护卫先锋”王海旭:“发发必中”构筑空天盾牌
记者 郭超凯
盛夏子夜,一场多军兵种检验性模拟对抗演练在香港东南方向拉开帷幕。驻香港部队某分队装备车辆集结编队,迅速抢占阵地、做好战斗准备、静待“敌机”入网。
党的二十大代表、驻香港部队某部分队长王海旭 驻香港部队供图突然,目标雷达上出现多个亮点,“敌机”分批次、多角度、短间隔向发射阵地进袭。
“目标贴近海面向我飞行,接近抗击最低点……”听着作战参谋焦急的报告声,党的二十大代表、驻香港部队某部分队长王海旭一言不发,目光死死盯着雷达显示器。
“3发导弹,连续抗击!”终于等来最佳制“敌”时机,王海旭一声令下,导弹精准“击中”目标,再一次续写分队组建以来“发发必中”的光辉战绩。
从西北边陲,到白山黑水,再到香江之畔,王海旭把铿锵脚步谱成忠诚音符。
足迹几乎在边境线画了一个圈
2004年,王海旭从内蒙古赤峰以优异成绩考入国内一所“双一流”大学。谈及儿子,父母满是骄傲与自豪。谁曾想,王海旭入学不到一年,就被一张征兵海报点燃了携笔从戎的梦想。他不仅背着父母“偷偷”报了名,还主动申请到新疆戍边……
西北边陲的漫天风沙没有让王海旭心生退却,反而让他坚定了矢志报国、建功军营的信念。他铆足劲摔打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很快崭露头角,第二年便考学提干。毕业分配时,本来有机会选择到经济发达城市或离家较近地区工作,但王海旭又“自讨苦吃”地把自己“折腾”到了东北边防一线……
2019年12月,王海旭和妻子张晶玮刚刚结束6年的爱情长跑,步入婚姻殿堂。新婚燕尔的王海旭突然接到上级通知:选调驻香港部队某部工作。
这次去香港,不仅要面临夫妻两地远距离分居,还要面对全新的环境、全新的岗位、全新的挑战,王海旭心想:作为丈夫,选择照顾家庭是情理所在;但作为军人,祖国有召唤,我义不容辞。
出生于内蒙古,当兵在西北,提干赴东北,选调到香港,王海旭的足迹几乎是在祖国边境线画了一个圈。
党的二十大代表、驻香港部队某部分队长王海旭 驻香港部队供图“就算大海捞针也要给它捞起来”
对于防空兵来说,及时发现目标、准确识别目标,才能稳定跟踪目标、精准打击目标。
2020年,王海旭带队赴华北某地执行打靶任务。受海面天气、浪涌、风速等自然因素影响,海杂波使雷达屏幕一片雪花,从中识别目标犹如大海捞针。
“只要打赢需要,就算是大海捞针也一定给它捞起来。”王海旭专门成立技术攻关组,天天铆在海边阵地上,搜集数据、分析波形、研判规律,有时说梦话都是技术参数。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上千组数据对比分析中,原本杂乱无章的雷达噪点图变得有章可循,海杂波对弹炮系统的影响也被一一找出。在地空模拟对抗中,王海旭带领分队精准识别责任区内十余批空中目标,综合评分位列前茅。
过去,王海旭一直在西北、东北等内陆地区执行防空任务,来到香港这个滨海环境,过去引以为傲的“拿手活”也遭遇到了陌生地域的“拦路虎”。
看到分队荣誉室里一枚枚沉甸甸的奖牌,凝视着导弹“发发必中”的纪录,王海旭暗下决心:归零从头学,整装再出发。他反复翻看教材,笔记密密麻麻记了3大本,一些干部骨干都被他问得“不耐烦”。3个月下来,王海旭对分队数十种专业如数家珍,数十台装备性能参数都“一摸准”“一口清”。
2021年7月,西北大漠深处精兵云集、硝烟弥漫,某实弹战术演习的“压轴大戏”拉开战幕。轮到王海旭所在分队实弹射击时,突然刮起了沙尘暴,顿时狂风大作,黄沙漫天。
突如其来的恶劣天气极大地增加了实弹射击难度,射击窗口期只有短短20多秒,所有人心里都捏了一把汗:打还是不打?
就在大家思忖着可能会因为天气条件恶劣而放弃实弹射击时,话音器里传来王海旭坚定的命令:“发射!”
瞬时,3枚导弹刺破苍穹直冲云霄,十几秒钟后目标雷达回波信号消失:3发全中!“打的就是极限!”
党的二十大代表、驻香港部队某部分队长王海旭(右一) 驻香港部队供图以头雁高飞带动群雁振翅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在王海旭看来,自己过硬不算本事,关键还得带出过硬团队。
为了营造浓厚的谋战研战氛围,王海旭在分队广泛开展向战场学、向科技学、向官兵学、向厂家学、向兄弟部队学“五学”活动,创新开设军情研究室,带头走上讲台当教员,带领骨干逐个专业、逐台装备学习钻研。
有时,为了验证一个动作的可行性,白天,王海旭钻进兵器车,反复试验操作;晚上,他复盘历年对抗视频,一帧一帧看,不放过任何细节。
“找分队长?去阵地。”官兵们都说,无论是休息日还是节假日,王海旭总是在阵地上“泡着”。就连宿舍也被他装点成了“私人阵地”——一本本防空作战书籍、一个个地空导弹模型、一张张模拟抗击流程满带“战味”。
一次,导弹测试班用近4个多小时才测出的300多项导弹数据,王海旭一眼便发现了电压参数存在异常,比标准值高出了0.2伏。这让干了8年导弹测试的班长深感惭愧,不由得叹服分队长的“火眼金睛”。
头雁高飞带动群雁振翅。这些年,王海旭带头攻关,创新“融入体系尽远侦、区分火力同步打、集火抗击重点防”等一批新战法,研创“夜间微光标定法”等小革新、小发明76项,其中濒海地区抗海杂波防空等3个战法被上级授予战法创新奖。
军旗猎猎耀香江,使命如虹催征程。王海旭道出了一代代驻港军人的铮铮誓言:“香港有我,请党放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