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为61.8%******
中新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闫晓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1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调查”显示,2023年1月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为61.8%,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6个百分点,库存预警指数位于荣枯线之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今年1月,有元旦、春节两个假期,有效工作日较短,加上去年12月燃油车购置税减半及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到期,市场透支效应在今年1月显现。但防疫政策调整,节前购车需求高于预期。
从分指数情况看,1月库存、市场需求、平均日销量指数环比下降,从业人员、经营状况指数环比上升。
从区域指数情况看,1月全国总指数为61.8%,北区指数为60.6%,东区指数为67.5%,西区指数为48.9%,南区指数为61.0%。南区指数相较上月提升较多,主要是由于外地务工人员返乡过节,部分经销商展厅暂停营业或轮岗值班。
从分品牌类型指数看,1月进口和豪华品牌汽车、自主品牌汽车指数环比下降,主流合资品牌汽车指数环比上升。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透露,对于2023年车市的判断,超过九成经销商认为汽车市场将有序恢复,其中近五成的经销商认为在2023年二季度车市复苏,特别是下半年车市将出现明显的恢复性增长。大部分经销商认为2023年乘用车销量增幅在5%以内。(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