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如何激发非遗文化活力?代表委员建言:数字化转型、多元化传承******
中新网太原1月15日电(记者 杨杰英)如何让厚重的历史变得更活泼有趣、时尚多元?让非遗文化更好地传承发展,绽放出时代光彩?正在进行的山西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数字化转型、多元化传承、可持续发展成为激发山西非遗文化活力的“关键词”。
绛州鼓乐、晋南唢呐、皮影戏、面塑、剪纸……山西非遗家底丰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山西在挖掘非遗项目内涵、讲好非遗背后故事、传承非遗项目基因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但随着时代变革和现代科技的推陈出新,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面临的压力也日益剧增。
为此,山西省人大代表、民革山西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李润建议,以山西优秀非遗项目为基础,建立数字化信息平台,让数字化技术为沉浸式展览和传承体验提供发展空间,更好地服务非物质文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
“要使人能够随时随地了解非遗文化,推动非遗‘智能+’的传承。”李润建议,依托大数据技术,打造非遗数字馆;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实现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的全实景高清展示,提升非遗文化项目的吸引力;出台措施鼓励非遗和数字化融合,推动山西非遗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非遗文化和产业繁荣发展。
山西省政协委员、长治市襄垣县政协主席侯慧萍建议,非遗文化要扩展现有的传承方式,实现多种传承形式共同发展;要借鉴优秀非遗传承的成功案例,推进可持续发展;要创新非遗文创产品,让非遗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的市场发展。
“传播是更好的传承。”侯慧萍认为,要创新传播方式,建设非遗文化传播链,扩大非遗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可建立非遗新媒体传播数据模型,为分析传播形式提供数据支撑。
山西省人大代表、临县政协副主席、临县一中副校长冯立新与山西省人大代表、临县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张绳顺联名建议,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非遗文化传承课程,能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爱好兴趣,同时还能让本土非遗文化更好地传承创新。
他们认为,从另一层面落实“双减”政策,实现“双减”和“非遗文化传承”双赢的培养目标,真正让非遗文化传承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传承非遗文化,关键在于教育。”与上述两会代表一样,山西省人大代表、平遥古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讲解员张霄云也提出“在中小学校增设‘非遗课堂’”的建议。
她表示,教育部门可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实际选择合适的非遗项目,增设“非遗课堂”,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内容比重,同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