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机场春节客流快速回升:首都机场增超两倍******
兔飞猛进|多地机场春节客流回升:上海两机场增超七成,首都机场增超两倍
在多重政策利好释放后的第一个春节假期,多地机场客流快速回升。
1月28日,全国多个主要机场发布春节假期数据,据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今年春节假期上海两机场客流量同比增超七成,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水平。首都机场运送旅客量同比增超2倍。白云机场均进出港旅客同比增超八成,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的同期水平。海南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大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增近三成,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九成水平。
具体来看,据上海机场集团1月28日消息,1月21日至27日春节假期期间,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共保障进出港航班10681架次(其中,浦东机场6404架次,虹桥机场4277架次),同比增长17.3%,恢复至2019年同期七成水平;客流量135.1万人次(其中,浦东机场74.8万人次,虹桥机场60.3万人次),同比增长74.5%,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水平。
1月20日晚,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试点恢复出境跟团游。此前,中国已于1月8日起取消入境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国际航班方面,上海机场称,随着中国战“疫”进入新阶段,上海国际客运航班也逐步恢复,目前浦东机场国际客运航班日均约80班,同比增长1倍左右,通达全球30个国家42个国际航点。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国际航线以泰国最为热门。
据新民晚报报道,截至1月27日,春运期间上海机场边检站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超28万人次,日均1.4万。其中1月27日出入境人员近1.9万,迎来客流峰值,约为政策调整前的4倍。春节假日七天,上海机场移民管理警察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10.5万人次,同比增长150%,查验出入境客运航班587架次,同比增长160%。
北京机场方面,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方面获悉,1月21日至27日春节假期首都机场共起降航班5169架次,运送旅客71万人次,较去年春节同期分别增长约64.78%、208.7%。
据央视新闻报道,1月28日(正月初七),春节假期后首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计划执行航班761架次,预计旅客吞吐量11.5万人次。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春节七天假期,大兴机场累计完成旅客吞吐量65.6万人次,执行航班4683架次,日均旅客吞吐量9.38万人次,日均执行航班669架次。
据1月28日“白云机场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春节假期接送旅客超百万,达到102.2214万人次。其中,国内客流快速回升,日均进出港旅客14.12万人次,较2022年同比增长83.07%,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的同期水平。1月27日白云机场迎来返穗客流最高峰,全日接送旅客17.9624万人次,再度刷新今年春运单日接送旅客纪录,显示出强劲复苏势头。预计这一回程高峰将持续至1月31日。
在1月28日召开的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澎湃新闻记者获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治洲在大会上表示,将锚定建设世界一流机场目标,进一步优化国际航线布局,提升枢纽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抢抓市场复苏机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确保生产恢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白云机场力争恢复至疫情前的80%以上,其余机场力争恢复至疫情前的90%以上。
除了北上广外,热门旅游目的地带动机场客流爆发式增长。
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春节假期海南岛内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机场进出岛航班6683架次,旅客吞吐量109.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018吨,同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2%、27.0%、0.4%,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98.4%、90.9%、96.1%。
其中,黄金周单日旅客量高峰在1月27日,岛内三场进出港旅客吞吐量超18万人次,其中,美兰机场突破9万人次、凤凰机场8.5万人次,均创疫情以来单日旅客吞吐量新高。
整体来看,春节假期全民航运输旅客量同比增近八成。1月28日,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春节假期七天民航运输旅客900万人次,比2022年春节同期增长79.8%。春节假期七天,进出港旅客量较高的机场有广州、深圳、重庆、北京、昆明、西安、上海、杭州、成都等主要客源地和目的地城市。
澎湃新闻记者 邵冰燕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