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中新时评:克服短期扰动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
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题:克服短期扰动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
中新社记者 王恩博
今年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后,明年中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需要强劲引擎。
世界经济拉响衰退警报,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支撑中国发展的动力是否仍在?从多个维度观察,均可得出肯定答案。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且发力更加聚焦。
年底举行的多场论坛、会议上,中国的官员、学者、企业家们热烈讨论着同一个问题:明年经济如何回归稳健增长轨道。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各方普遍意识到,2023年是中国经济弥补疫情冲击损失的重要窗口。
这个方向也为中国决策层所明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进行细致部署,提出“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的方法论,无不折射出对稳住经济大盘的关切。
当心往一处想,劲就能往一处使。降准释放长期资金、房地产金融政策利好频传、扩大内需战略顶层设计出炉,今年末中国各领域叠加发力的政策效应明年将持续显现。根据实际需要,一些新政策、新措施也会陆续有来。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中国经济运行好转。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且活力将加速释放。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特性变化,中国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发作出防疫转段决策。优化防疫二十条、新十条落地,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因应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为经济恢复创造了重要条件。
12月26日,2022年最后一个周一,北京地铁公司所辖运营线路日客运量时隔一个多月重返450万人次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武汉、重庆等地地铁客流也明显恢复。尽管通勤早晚高峰还不似以往忙碌,但地铁客流逐步攀升,是生活回归正轨、城市恢复活力的有力注脚。
疫情仍是当前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关键变量。专家估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料将产生类似“J曲线效应”,即短期会对经济运行造成扰动,但全年是重大利好。随着相关政策落实,中国的人流、物流将更加顺畅,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都有望加快恢复,重新焕发活力。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其潜力会持续兑现。
眼下,中国正布局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找准二者结合点,即是为经济增长挖潜的过程。
例如,中国迫切需要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这就需要加大制造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新领域新赛道投入。这些投入既是当期需求,未来产生高质量供给后,又会进一步创造有效需求。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就是典型成功案例。今年早些时候,中国汽车出口量“超车”德国跃居世界第二,背后正是新能源汽车热销海外的“加持”。
令人期待的是,中国发展轨道上还有不少这样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可以大做文章。创造有利体制机制环境,施以适当政策引导,潜藏的动力就会兑现为新增长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这些有利因素的累积,正让中国经济前景更加清晰明确。据综合研判,明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
当然,经济好转不会是“天上掉馅饼”,各方必须为之付出艰苦努力。但可以确定的是,近几年疫情短期扰动,并未削弱中国经济长久动力,更不足以改变中国经济长期趋势。对此,人们应当充满信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