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马正勇(广东省梅州市委书记)
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摆在重要位置,书中关于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表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迈上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让群众真正说得上话,防止政策制定脱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都应该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所思所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深入把握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是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前提。在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坚持面对面的工作方式,多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倾听不同声音,提高工作的精准性,不可寄希望于一把钥匙开一万把锁。群众在哪里?在背街小巷里、乡村田野中、工厂车间内。因此,我们制定政策征求意见时,要深入基层一线、城乡社区、田间地头,虚心听取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愿。在群众面前,我们要做小学生,自觉以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
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防止工作落实脱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就是给人民办事的,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把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作为工作落实的重要判断标准,让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一年比一年好。特别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发展不充分地区,加快发展、改变落后是群众的最大期盼和心声,要坚定不移狠抓发展第一要务,从“过日子思维”转向“发展思维”,从“投入思维”转向“产出思维”。一方面,推进共同富裕,人人都有责,要共同把“蛋糕”做大做好。紧紧依靠群众推动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和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发展实体经济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让群众持续稳定就业创业,不断鼓起钱袋子、过上好日子。另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人人都有份,要共同把“蛋糕”切好分好。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让群众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老百姓的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对于梅州而言,要把资源要素优先用到“打粮食”项目上,特别是要落实好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总体方案,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推动梅州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既为大湾区建设拓展经济腹地,又为革命老区融湾探索路径。
让群众语言真正展示力量,防止政策宣传脱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类会议、各种场合讲话中经常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比如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来诠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用“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来阐述一个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用“缺钙”“软骨病”来比喻理想信念的缺失……这些语言都是群众语言,非常接地气,真正说到老百姓的心坎里去。文风就是作风,言之有物、表达清晰、通俗易懂,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才能提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我们在制定文件、撰写文章时,要尽可能用深入浅出、朴实简练的文字,让群众愿意看、看得懂。不能夸夸其谈、洋洋洒洒一大堆,看似术语规范、措辞准确,细细琢磨却空洞无物。我们在宣传政策、做群众思想工作时,要多说大白话、大实话,用人民文字连接人民,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让群众乐意听、听得进。我们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走出“舒适圈”,少点“官气”、多接“地气”,主动到田间地头走一走,到群众家中坐一坐,同老百姓坐在一条板凳上,察民情、顺民心、办民事。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我们要善于掌握网络用语,善于运用新颖有趣方式,多借助新媒体新平台,生动地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地方发展的定位目标思路举措。
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能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对党员干部而言是为民精神与服务意识的“试金石”。每一名党员干部心中必须始终为群众留一把“椅子”,与群众思想同心、目标同向、事业同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才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30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